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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内硕士教师公告

工作地址:福建省 -- 莆田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1-1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莆田学院是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址位于福建东南沿海、具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称的中国宜居港城——莆田市。学校交通便利,福厦铁路、向莆铁路、沈海高速、莆永高速贯通全境,高铁(动车)可直达北上广深等中心城市;周边有泉州晋江、福州长乐、厦门高崎三个机场,高铁(动车)直达泉州25分钟、福州30分钟、厦门47分钟。

学校设19个二级学院(部),现有51个在招本科专业,涵盖了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附属实验小学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9000多人;教职工1500多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学校老校区占地1666亩、新校区占地2970亩。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硕士教师1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二)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四)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J202201、J202202、J202203、J202204四个岗位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编号

岗位性质

需求学科专业

需求数量

学历学位要求

J202201

教师

机械工程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J202202

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J202203

教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

2

J202204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9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开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莆田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rsczp2019@p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教师-高层次人才网)。

(三)报名材料:(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莆田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2.《莆田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我校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具体另行通知。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者不足3:1比例,按3:1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二)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采用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加考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信息请关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示7天。

九、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报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s://www.ptu.edu.cn)、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ptu.edu.cn/rsc/)公布,请及时浏览。

(六)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人事处。

电话:0594-2697229

联系人:宋老师,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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