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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0-06-18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由外商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首批绿色园区。位于海南西北部洋浦半岛,三面环海,规划控制面积114.7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人。

  自设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临洋浦视察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发展的一张独特的靓丽名片,蕴藏着深厚的发展潜力,孕育着重要的发展生机,可以做出一篇大文章、好文章,要在多年开发积累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历史机遇下,洋浦承担着自贸港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使命,正在打造先行先试自贸港政策的自贸港“样板间”。

为适应洋浦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洋浦工委决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全球公开统一报名、统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具体条件:

1)中级雇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61日以后出生);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招聘公告由组织部、人事局通过海南省全球招聘平台、智联招聘门户网站、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及《参考消息》统一发布。

2.公告发布期按照平台要求,不少于7天。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69日至623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报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报考资料的初审工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发布,并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四)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三方对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首席规划师、投资促进局局长(选调)、保税港区管理局副局长(选调)岗位按照1:3比例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入围人员名单在相关平台上公开发布,并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绩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安排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政策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考生,委托第三方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工委批准后在相关平台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工作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清楚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工作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明确试用期。依法签订工作合同,合同期满择优续签。通过体制内选调方式进入的人员不规定试用期,采用其它方式进入的人员试用期三至六个月不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或依法解除合同。

()明确薪酬待遇。新进体制内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进的政府雇员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的招聘岗位,其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各为5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按年发放。

(三)符合海南省人才认定标准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话:0512-80682888-805510512-80682888-80798

   箱:yprsrc@163.com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签订合同前,须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核方能签订合同上岗。

(二)凡参加面试且工作地在洋浦以外的人员,给予差旅(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其中交通凭票据实报实销,住宿费用不超过350/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人。

(三)以选调方式报考的人员,录用后可以按原身份办理调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纪工委:0898-28829015 陈先生

组织部:0898-28836433 胡女士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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