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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5-1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了努力把学校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建立专业人才共享机制,以灵活的方式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工作,充分发挥校外优秀专家、学者对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推动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柔性引进人才层次
柔性引进对象是指与学校签订合法聘用协议或合同,不转人事关系,不迁户口,受聘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知名专家和学者,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3、其他类型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提名者,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等。
    二、柔性引进人才的岗位职责
1、以学校名义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每年带领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成功申报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每年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被SCIEI(核心版)收录的论文
3参与学生培养工作,为学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以及相关前沿领域的学术讲座。
4指导和参与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学科团队建设等。
5、其他工作由双方共同协商。
三、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
1、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配备助手以及办公室等;
2、学校无偿提供专家住房,配备生活用品和设施等;
3、在聘期间根据聘任方式、岗位职责等,学校提供生活津贴,数额不超过50万元/年;
4、在学科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将给予额外奖励;
5、以学校名义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课题,享受我校相应的科研奖励;
6、实施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政策,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引进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出人才柔性引进计划,规定岗位职责,聘任期限等。拟引进计划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批准。
2、应聘人员提供个人有关材料,并根据学校提出的岗位职责要求等,提出工作计划及设想。
3、各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情况,经同行专家评议,做出学术水平鉴定及遴选意见,提出拟聘及相应待遇方案,报学校人事处。
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聘任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批准。
5、学校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聘任协议。
五、柔性引进人才的考核与管理
1、学校对柔性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由双方商定,首次聘期一般为三年。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各聘用单位在聘期结束前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完成岗位任务情况,提出柔性引进人才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柔性引进人才如在聘任期间内未达到协议要求,或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协议,学校有权依照协议规定对其待遇进行调整或终止协议的执行。
六、本办法未包括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由学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认定层次。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华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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