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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5-3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更好地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主页http://www.qqhrtc.com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岗位

人数

学历

民族

语言

户籍所在地

年龄要求

备注

1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学士)及以上应、往届学历毕业生。

少数民族

维吾尔族语言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高等学校辅导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学生管理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及综合能力;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考试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处)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将报名材料发至学校邮箱(qszrsc@163.com),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学校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审定。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已迁到就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卡片);

(3)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用“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至邮箱:qszrsc@163.com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2018年毕业生需要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等。

4、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收到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信息后于2018年6月25日,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址: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处)

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低于3:1比例,若未达到该比例,经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降低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及适应该项工作的相应能力等。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核即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通过与上级公安部门合力进行等方式,确保其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在考核与体检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五)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2-6023512邹老师(人事处)

0452-6023586王老师(学工处)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2018年5月29日

来源:

http://www.qqhrrsj.gov.cn/rsj/show.aspx?newsid=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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