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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0年公开招聘57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工作地址:黑龙江省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0-11-2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满足绥芬河市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57名,其中绥芬河镇46名,阜宁镇11名。本次招聘不设具体社区岗位,对于拟聘用人员,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绥芬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以20201121前为准);

3.年满18周岁(20021121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21121及以后出生);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累计2年及以上绥芬河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1121及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行为;

6.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在读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3.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五险一金,详见《绥芬河市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表》,并根据每年考核情况进行动态分级管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报名网站(www.ibaoming.net)、今日绥芬河报社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11248:30113017:00

报名网址:https://sfhsq2020.ibaoming.net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信息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3.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4.本公告中关于工作经历、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1121(含当日)。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8.咨询监督电话和邮箱: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1394637007317302242686

监督电话:0453-3938113

监督邮箱:sfhswzzb@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先笔试后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使用四舍五入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文字综合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结合招聘单位人员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比例及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户口簿等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因社区工作经历年龄放宽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社区工作证明,同时提供人社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社区工作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与考察。如末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重新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分配聘用人选,考生应服从分配,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1.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动态调整,具体要求将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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