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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6-2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邓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学历及名额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

1、法律岗位:法律类11名,要求法律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此岗位不限专业。

2、文秘岗位:文秘类3名,要求文秘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计算机岗位:计算机类1名,要求计算机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岗位较适宜男性。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检察机关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委托邓州市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辅助人员进行管理,派遣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工资标准略高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并按月拨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户籍所在地系本市,或者父母、配偶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6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官方微信“邓州检察”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2018年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签名,并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5张)前来报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72日——7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大门西(志愿者服务站)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四)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官方微信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邓州检察”官方微信。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检察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退回派遣公司。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七、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dzsjcy.gov.cn/)官方微信“邓州检察”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377——62280216/62280198

邓州盛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39002888

八、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邓州市纪委监委派驻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377——62280106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280265

本方案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18年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二维码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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