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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0-08-0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要求,为满足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工作岗位为恩施市环境监测站2名、巴东县环境监测站2名、宣恩县环境监测站2名、咸丰县环境监测站1名、鹤峰县环境监测站2名,有关情况详见《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技能;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8132020817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zhbjcw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817下午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材料要求

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完整填写《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

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材料:《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特别提醒

1)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考生姓名命名加岗位代码一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5)参加笔试和面试考生必须于测试当天在规定集中时间前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门检处,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10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10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生态环境监测岗位所需基本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测试方式。测试方式依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实行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ﻪ%。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3.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在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另行公告。

五、体检

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做重点考察。因考生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七、公示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恩施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依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州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选择岗位。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依规递补。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30993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4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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