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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告

工作地址:湖北省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0-12-18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黄州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缺额补齐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城区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岗位43人(岗位代码001)。面向各街道自行招聘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向招聘。

(二)城区社区工作者岗位15人(岗位代码002)。面向2020111日前入职黄州公安分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和黄州区治安巡逻队员定向招聘。

(三)城区社区工作者岗位59人(岗位代码003)。面向黄州辖区户籍人员或在黄州辖区内有自住房屋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岗位(001岗位)招聘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19661231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19711231以后出生),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城区社区工作者岗位(002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1231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城区社区工作者岗位(003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

下(19791231日后以出生),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做全日制要求),专业不限;

4.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1214日在黄州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01217-18日。报名截止时间121817:30

(三)报名方式:

1.定向各街道自行招聘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到街道集中报名,应聘人员到各工作的街道办事处政工人事机构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街道党(工)委汇总、审核报名情况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定向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岗位到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四楼警务保障室集中报名;定向治安巡逻队员招聘的岗位到区委政法委网格中心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区委政法委、黄州公安分局汇总、审核报名情况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区人社局二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定向招聘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黄州区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等)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黄州区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

1)定向招聘资格审核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委政法委和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负责。

2)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

资格确认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政法委、区民政局共同负责。

4.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50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223日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文史常识及写作等。

(二)笔试时间:202012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如达不到12的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

根据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报名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定向招聘人员注重听取所工作的街道党(工)委、社区及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意见;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考察注重听取现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的意见。

4.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分街道分社区进行选岗,各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实行四岗十八级管理。

通过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岗位招聘人员在社区换届选举中未当选两委的人员,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情况,采取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期分批转任到社区工作者岗位。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招聘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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