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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9-1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从事办案辅助、文稿起草、检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人数

资格条件

加试专业

科目情况

专业

学历

年龄

检察

辅助岗

15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面试和计算机

应用能力测试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平市政府网站(考录招聘网页),乐平市电视台、乐平新闻等媒体进行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MS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8月底前未毕业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地址大连新区洪浩路。

3、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均含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乐平市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特殊情况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六.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三种形式。

七、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内容:采用无纸化考试,上机操作,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下列各项操作:

(1)选择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的基本知识)。

(2)Windows操作系统的使用。

(3)Word操作。

(4)Excel操作。

(5)PowerPoint操作。

(6)浏览器(IE)的简单使用和电子邮件收发。

3、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按准考证顺序进行测试,合计100分。

4、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合计100分。

5、以笔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分数之和(按总成绩计算比例累加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名单。

6、面试采取抽签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7、考试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入围人选。

8、考试成绩在乐平市政府网、乐平市人社局、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栏公布。

八、笔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计算机测试地点:乐平市教师进修学校。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领取准考证地点: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

5、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乐平市教师进修学校。

十、体检和考核

1、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待遇和管理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应在乐平市政府网、乐平市人社局和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签订合同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合同期限为3年,因本人原因及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每年考核一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对合同期未满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2、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4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等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视工作需要配发制式服装,提供早中餐,不办理人事关系。

十二、责任追究

1、考生不准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一经发现作弊论处,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2、考务人员要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8—6836138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0798—6566758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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