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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06-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吉林省民政厅决定,拟面向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定向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为省民政厅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全省伤残人提供假肢安装等康复医疗服务。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拟面向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定向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6182003618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35周岁以下,统招大专学历康复辅助器具技术专业,仅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211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就业指导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21621-622(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假肢楼604办公室(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3.报名电话:吉林省民政厅于泳0431-891520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前填写《2021年吉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未颁发学历证的,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3张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组成资格审查小组现场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吉林省民政厅和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谈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试题从省人社厅题库中随机抽取密封盖章保存,实际操作试题聘请专家现场命题,上述试题由省民政厅机关纪委书记李树光同志全程监管。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实际操作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选公示名单》,并加盖公章,经吉林省民政厅审核后,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核准,并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jl.gov.cn)、吉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策咨询

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于泳:0431-89152086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李晶:13514460328

仲裁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586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吉林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于泳

电话:0431-89152086;邮箱:818811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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