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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5-11-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我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9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5.在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0月26日)后机关事业辞职、辞退,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区内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

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详见《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五、招聘工作的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宁夏师范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次招聘的岗位、名额、应聘条件及招聘方式和步骤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地址:nxsfxyrsc_2015@163.com

2.报名时间:报考者在2015年11月1日8:00至11月20日18:00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登录报名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务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不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电子照片的,无法进行审核,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应聘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宁夏师范学院招录、招聘;

(3)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学校将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告知。资格初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

(5)结果确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6)面试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岗位,由学校人事人才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额。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额有关事项在宁夏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nxtu.cn)进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确认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的前一天,学校将按照自治区招聘的有关规定收取考生的相关资格证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应提交所属党委或党总支开具的证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岗位的考生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岗位数与每一岗位报考人数须达到1:3以上。现场确认后,未达此比例的岗位,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聘工作;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后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师范学院网站内公示。

六、招聘工作的方式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按照学校确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制定,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实施),先进行专业基础测试,按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内容包括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要素。具体时间、地点及实施方案提前由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四)学校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费用自理);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学校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考察不合格和放弃考察资格被取消招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学校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学校人事处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聘用博士待遇

依据《宁夏师范学院稳才、育才和引才的规定》(院党发[2014]40号)规定,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获得区级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励的学科带头人。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引进的人才,与学校确定工作任务和职责,签订《宁夏师范学院培养和引进人才协议书》后,享受下列政策:

(1)学校引进的人才,聘期5年内实际在岗期间享受本校教职工正常的工资、保险、福利和津贴补贴等待遇。

(2)聘期5年内自实际到校工作起实际在岗期间每月享受1300元的引才津贴。引才津贴寒暑假各停发1个月。

(3)学校提供一套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或提供40万元住房补贴,自实际在校工作满5年(不含中、长期脱产在职进修学习),并且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按期完成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者,学校提供的住宅产权归本人所有,住宅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所有人承担。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理科10万(其中,科研费8万,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文科7万(其中,科研费5万,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科研启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配偶随调(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调动及工作安置按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政策办理。

2.引进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另享受8万元的引进人才补贴。引进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获得区级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励的学科带头人,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另享受15万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十、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宁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http://www.nxtu.cn)。

(五)联系人:南君

联系电话:0954—2079445

邮箱地址:nxsfxyrsc_2015@163.com

监督电话:0954—2079466(监察审计处)

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

联系单位: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附件1: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2: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4:宁夏师范学院简介.doc】

宁夏师范学院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http://rsc.nxtu.cn/info/news/info/1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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