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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草学”博士后流动站2016年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章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6-09-2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宁夏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383亩,教学实验农场1695亩。在校教职工2677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研究生3000余人,少数民族预科生近3000人,在校留学生近400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20000余人。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有76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草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民族学、水利工程、草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能源化工、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生态恢复、土建与水利工程、草畜产业等11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

宁夏大学“草学”起始于1958年开始的“草地学”和“饲料生产学”课程。在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学科重视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重视队伍建设与条件建设,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鲜明的学科特色。上世纪90年代初被批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建设学科,2006年通过评审再次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学科,2008年被批准为211重点建设学科,2011年被批准为宁夏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学科,2015年被批准为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1993年学科成为原宁夏农学院第一个硕士学位点,2003年被批准为宁夏高等学校第一个博士学位点,2011年被批准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目前学科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一类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拥有3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即草地生态、资源与环境、牧草、草坪草遗传育种与栽培、动物营养与饲草加工,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和区域草畜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全国同类学科中有较大影响和一定地位。

学科依托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室、2个教学科研教研室,建有以盐池县四墩子教学科研基地为代表的学科基地4个。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人才、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掌握坚实宽广和系统深入的专业基础知识,在校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的能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曾在国家一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研究性论文(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

4.外国语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写译和听说能力。

二、招收学科、专业

1.招收专业:草学;

2.招收人数: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1人,非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另行确定。

三、招收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博士后申请表》、申请人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本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2.经设点学院(中心)初审合格者,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由申请人与人事处签订《宁夏大学博士后工作合同》。

四、工作期限与职责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3年,期满出站。其工作职责为:

1.研究成果: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宁夏大学科技处认定《自然科学奖励期刊》(2015年12月版)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为SCI收录,SCI论文参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标准在B类2区及以上。

2.博士后(不含企业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发表论文、出版论著、申请专利、申报项目和奖项等第一作者须为博士后本人,且第一作者单位须署名“宁夏大学”,技术成果转让须经学校同意。

五、出站科研要求

1.宁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出站科研要求执行我校学校资助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

2.申请出站的材料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

六、相关待遇

1.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进站开展科研活动的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完成课题出站继续留在宁夏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可连续3年每年获得自治区财政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对完成科研成果并产生重大效益的博士后,自治区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

2.博士后待遇参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或按协议执行。

3.博士后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人员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设站单位筹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和各设站单位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七、材料收取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951-2061860

电子邮箱:whm_82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博士后申请+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农学院

邮政编码:750021

宁夏大学农学院

2016年6月

来源:

http://nxy.nxu.edu.cn/html/News_View.asp?/0,95,109,112,--2521

高层次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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