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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10名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10-15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做好一次办好工作,强化现场引导咨询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引导员岗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3、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931012日至20001012日期间出生)

4、户籍所在地为张店区。

5、身体健康,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7、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8、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招聘计划:10人。

3、岗位职责:负责引导、答疑、受理投诉及讲解工作。

二、窗口工作岗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931012日至20001012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4、户籍所在地为张店区。

5、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7、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招聘计划:8人。

3、岗位职责:负责相关区域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931012日至20001012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4、户籍所在地为张店区。

5、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7、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或计算机类专业(专业目录见附表一)。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招聘计划:4人。

3、岗位职责:负责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1016—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十路与鲁泰大道交界口东南150)三楼视频会议室。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从张店区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8年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018年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先后顺序。

(4)面试成绩设最低录取线,低于录取线的成绩,不予录用。

(5)面试地点、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进入试用期,时间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不服从聘用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累计无故旷工5日以上的;

5、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符合用人单位绩效管理要求的,发放绩效工资。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0533—3140505

附件1:专业目录

附件22018年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8年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81012

审批服务中心招聘附件1.docx

审批服务中心招聘附件2.docx

审批服务中心招聘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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