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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简章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03-1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工程技术(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计量检定方向)或者质量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11日至20217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19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31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7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31日之前取得。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备案制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现场复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

报名时间:2021319:003316:00

查询时间:20213111:003318:00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3111:003317: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三)现场复核

复核时间:20213111:003417:00

复核地点: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排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复核流程: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3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能够正常毕业,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其他人员应聘的:①毕业证②二代身份证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3111:003516:00

通过现场复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复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相关工作,将在宁津政府网(网站地址见前)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政府网”。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政府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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