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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专项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5-1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一、学校简介

山西大学位于具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的前身山西大学堂创办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与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一道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新纪元。历经百年传承,学校形成了尊广道艺、登崇俊良的校训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二十多万名优秀人才。

百年铸英才,盛世续华章。改革开放后,山西大学伴随着我国科教兴国和高等教育崛起的良好机遇,掀开了新的发展篇章。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之一,迈上了国家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新平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72个本科专业和18个双学位专业,1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4个博士后流动站,另有5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学位点相对数量排在全国高校第25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0人,目前占地面积 2066 亩,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绿色学校;学校正在筹划建设占地2000亩的新校区,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加充足的办学空间。

薪火相继,百年传承。山西大学正在乘风扬帆,紧紧抓住提升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计划的历史机遇,朝着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进。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5日后出生);

3、精通汉语和维吾尔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正式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专业基础扎实,熟悉和掌握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熟悉少数民族民俗习惯。品德优良,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7、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8、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高学历层次优先,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辅导员,专业不限;招聘计划2名。

五、招聘时间

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30日。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山西大学网站(www.sxu.edu.cn)及新疆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在新疆大学现场招聘;

(三)报名时应提交材料:《山西大学2018年赴新疆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山西大学职工入校前政治审查表》、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党员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四)考核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赴新疆或相关大学现场组织实施招聘。招聘采取初审、考核的方式进行。初审主要以语言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民族政策掌握情况和高校思政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应聘者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及此次专项招聘相关要求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赵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7011251 7018264

E-mail:rens@sxu.edu.cn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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