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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拉萨市统计局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拉萨市统计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辅助统计工作人员(含柳梧经发局3名、经开区经发局2名、文创园经发局2名、尼木县统计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正
招聘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保密、回避的招聘原则,保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平竞争。
(二)统考择优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由市统计局组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协助,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严肃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招聘全过程邀请拉萨市纪检委(监察委员会)归口管理纪检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全局意识,热爱统计工作;
3.服从单位管理、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具有经济管理类、统计类、会计类、计算机类、法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适当予以放宽),西藏户籍,拉萨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统计业务人员14人
法规业务人员2人
信息中心人员2人
四、招聘程序
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lasa.gov.cn/)、拉萨市人才网和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上),同时携带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报名必须本人前往,不接受电话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拉萨市统计局办公室二楼政工科209室(地址:娘热路19号)
(五)资格审查
拉萨市统计局根据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业务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
9:30-11:00 综合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业务知识)
11:30-13:00 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30日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asa.gov.cn/)和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择优招聘。参考人员必须携带市统计局发放的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可。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由拉萨市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asa.gov.cn/)和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市统计局发放的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可。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计算个人总成绩)排名及拟招聘岗位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lasa.gov.cn/)和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1次。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薪酬待遇为5000元/月(含相关保险)。
十、注意事项
(一) 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按照公开招聘各项流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工作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具有某种特定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人:索朗卓嘎 陈 国 明
联系电话: 683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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