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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0年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0-06-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由云南警官学院管理的事业单位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后续环节,且不占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事业;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5.原则上年龄为28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61),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经历的;

8.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有效进行考察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0年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ynpc.edu.cn/site/ypoa/tzgg/index.html)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3.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网上验证(登陆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历学位)等扫描件打包(格式为jpg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njgxyxljd@126.com),现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06289:0072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6299:0073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06299:0074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7209:002424:00

5.笔试时间:

时间:初步定于2020725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警官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考生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7418:00前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科,由省人事考试院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72424:00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710日前在云南警官学院网站(www.ynpc.edu.cn)进行公布,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退还到缴费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前,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出现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

(四)面试

面试前,每个岗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愿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的公告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若实际人数不足1: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视力要求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所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纪检监督,接受和调查处理招聘信访举报。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具有鲜明的公安属性,因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设置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971046519606663052386

(二)监督电话:0871—6518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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