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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0-05-14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中国院士之乡——浙江省宁波市。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8年12月,是在原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学院作为直属学校领导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机构,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学院院长现由学校党委原书记费英勤教授担任。学院内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形势与政策课程组。另建设基层党建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中心、城市与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等3个研究机构,作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

学院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要求设置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学院现有正高2人,副高6人,博士6人,浙江大学硕士生导师1人,1人入选省151三层次人才、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二层次人才,获批2个浙江省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2人入选宁波市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名师,2人成为宁波市高校思政理论课中青年教学骨干。

学院坚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建设为中心任务,近年来持续开展以"地方化、校本化"为主要特色的"微化"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教学互动性和有效性,教学成果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浙江日报》《浙江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获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6)、宁波市第八届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入选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试点示范项目(2017),"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建设获批浙江省"一流课程"(2019),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改革成效。教师获得省高校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宁波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政理论课教师、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奖励与荣誉,一批教师在省、市相关学会中担任职务。

学院于2016年4月与宁波市妇联共建宁波女性研究院,完成好家风与好家训整理收集、2017年宁波市家庭教育立法调研、起草《宁波市妇女发展研究报告白皮书》等政府委托工作,开设"女性与社会"课程,连续举办两届宁波市性别教育研究论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一、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岗位类型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职称

联系人

教学科研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顾老师
0574-88229134
nitmayuan@nit.net.cn

二、人才待遇

类别

宁波市安家补助

宁波市购房补贴

学校购房补贴

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

年薪(税前)

顶尖人才
(A类)

≤800万元

 

面议

面议

面议

特优人才
(B类)

100万元

≤60万

面议

人文社科≥60万元
理工科≥150万元

面议

领军人才
(C类)

80万元

≤40万

面议

人文社科≥40万元
理工科≥100万元

面议

拔尖人才
(D类)

50万元

≤25万

面议

人文社科≥20万元
理工科≥50万元

面议

高级人才
(E类)

15万元

≤20万

≥45万元

人文社科≥5万元
理工科≥10万元

年薪参照校
内同类人员

柔性引进

根据实际到岗时间和约定的任务重新确定待遇

博士后

1.学校提供不少于事业在编应届博士的薪酬待遇,另有合作导师提供一定工作津贴。
2.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学校优先选留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作为教学科研岗教师。
4.进站后可享受市财政一次性生活补贴30万元,博士后出站1年内留甬(事业单位)初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享受市财政35万元安家补助。

备注:校内人才补贴的分类依据
A类:顶尖人才
中国两院院士;欧美国家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特优人才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外国专家项目);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特优人才。
C类:领军人才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教授;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拔尖人才
宁波市“3315计划”个人以及团队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浙江省重点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甬江学者”特聘教授;“三江学者”特聘教授;“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教授;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拔尖人才。
E类:高级人才
宁波市“泛3315计划”个人及团队带头人;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教授、副教授;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宁波市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所对应的人才分类依据参照《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版)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

四、应聘方式

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至:zrsc@nit.zju.edu.cnnitmayuan@nit.net.cn,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欢迎垂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86-574-88229134

电子邮箱:nitmayuan@nit.net.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俞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6-574-88229016、+86-574-88229111

电子邮箱:zrsc@nit.zju.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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