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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刚要,落实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试讲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三、招聘条件
1、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有中级以上职称、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博士学位或985、211学校毕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录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与人数:
2017年保定幼专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30名。其中:中文教师4人(其中儿文教师1人),计算机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其中手工教师一人),声乐教师3人,钢琴教师3人,舞蹈3人,心理教师2人,教育教师2人(其中创新创业1人),学前教育教师2人(其中游戏1人),体育教师1人,政治教师4人。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将个人简介电子版发至bdyzrsc@163.com。面试报名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身份证、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审查资格条件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科研成绩及业绩成果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
(二)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须根据所聘专业自选内容进行试讲,时间限定在30分以内。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择优录取。
(三)体检
由学校组织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保定幼专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工资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存放保定市教育局人才教育分中心代管。工资待遇比照在编人员档案工资标准,全日制博士优先考虑入编问题。
六、其他事项
1、我校本次招聘的教学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保定幼专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保定幼专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电话: 0312-71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