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热线:
010-89684656
(一)高层人才
1.解决事业编制。
2.博士研究生提供100m2住房1套并给予安家费5万元,给予教学、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工科类2万元、文科类1万元。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提供110m2住房1套并给予安家费10万元,给予教学、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工科类2—3万元、文科类1—2万元。
4.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提供120m2住房1套并给予安家费15万元,给予教学、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工科类3—5万元、文科类2—3万元。
5.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符合学院考核招聘条件的,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解决工作;其余情况按照学院事业编制以外的劳动用工方式解决工作。
说明:1.安家费按“安家费÷60”的标准在五年内分月平均发放,服务期未满离校的,停止发放。对同时引进均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只提供住房1套,安家费按1.5人的标准执行。2.款中学院提供的住房,在学院工作满8年并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后,住房归个人所有。3.超出规定面积,按学院联建房修建成本价的160%支付。
(二)一般教师
1.实行劳务派遣。录用者与同学院签订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2.工资:45000元/年—110000元/年(根据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3.五险:学院缴纳五险。
4.与学院在编人员同等享受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奖励待遇。
5.按照《劳动合同法》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职位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