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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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

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学院主页 在线申请职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颁代码12901)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普通警察类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吉林司法警官学院(由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劳改工作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学院位于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校园占地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校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崭新的校园能容纳6000名全日制大学生和全省每年2000多名司法干警的培训,是培育新时代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院紧紧依托行业,努力打造特色专业,学院的14个专业中多数在省内是独一无二的,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结构。学院现设有监狱警察系、应用法律系、司法技术系等教学机构。国控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服务类专业: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助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4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2018年“走出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jlsfjgzzc@sina.com。报名时需提交(1)《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所留电话及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我校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初定于12月下旬在各地区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后,方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431-83311075(学院纪检监察处)。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431-83311065

联 系 人:李老师

传    真:0431—83311061

电子邮箱:jlsfjgzzc@sina.com

附件1: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走出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走出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级别

招聘岗位经费形式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消防工程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初级

财政全额拨款

1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安全工程(08522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083700),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外地高等学校“走出去”招聘模式

2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保卫处工作人员

九级职员

财政全额拨款

1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安全工程(08522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083700)、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专业,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外地高等学校“走出去”招聘模式

3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初级

财政全额拨款

1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据法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司法鉴定学专业0301J3、司法鉴定专业0301Z1、法律硕士(司法鉴定相关研究方向),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外地高等学校“走出去”招聘模式

4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初级

财政全额拨款

1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警事法学0103J2、公安法学(侦查学研究方向)0103Z5、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方向)专业,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外地高等学校“走出去”招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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