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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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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选聘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91名,使用职员编制。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求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表》)。

二、选聘范围

2017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且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需求表》所规定的岗位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启事附件下载),并附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扫描件打包(所有材料打一个包,文件要求6M以内)发送至rsc@sziit.edu.cn(文件名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还应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不接受其他格式的自制简历,不按此要求提供的简历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简历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考核安排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经考核组遴选符合要求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考核地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考核时间:暂定10月-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复审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考核、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深人社发﹝2014﹞105号文件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岗位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深圳市职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规定的职员标准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29日,例如最高年龄40岁指1976年9月29日之后出生。

九、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求表》

2.《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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