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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引进84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安徽省 -- 合肥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1-04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适应宿州市埇桥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人才汇聚埇桥,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全区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4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表1至表4)。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引进人才在宿州市埇桥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其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4.本科、硕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视实际情况延期)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在宿州市埇桥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23日起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https://www.szyq.gov.cn/)、埇桥先锋网(http://yq.szxf.gov.cn/)发布《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3年1月10日9:00至2023年2月6日16:00登录宿州市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数。如人数较多,采取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比选方案另行公布。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月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三)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报到前通知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由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2年埇桥区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埇桥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2.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测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
 
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采取无生上课方式,其余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分组。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者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的相关材料,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将在相应岗位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各不得超过2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聘用前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纳入相应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埇桥区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卫健系统(第一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情况安排,享受用人单位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按7级职员、8级职员享受相应待遇。
 
2.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埇桥区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3.引进人才补贴按照埇桥区相关政策执行。
 
根据《埇桥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5号),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月发放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对于符合宿州市埇桥区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埇桥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埇发[2018]9号)、《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号)等文件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保障政策。
 
4.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人才引进后,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职或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急需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六、有关事宜
 
1.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具体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承担。
 
2.宿州市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和埇桥先锋网是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公告的官方发布渠道。
 
5.本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6.此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七、其他
 
考试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2100030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7-3025478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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