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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南平市顺昌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工作地址:福建省 -- 福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11-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和南平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工作,计划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29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他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的人员;⑧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2年11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1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5.受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顺昌县城中路50号县政府4楼),联系电话:0599-7830697。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由本人填写的《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一份。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面试

(一)面试的组织。由中共顺昌县县委组织部、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c.gov.cn)上公布,也将同时进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按照短信要求及时回复确认。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顺昌县人社局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3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顺昌县人社局。

(二)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二)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五)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或按对应条款执行。

(六)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县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若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有特别要求,并需要修订公告相关事项的,县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7830697,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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