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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惠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12-2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建设,2021年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一批实用型卫生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对象及职位

(一)引进单位: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惠阳区中医院、惠阳区妇幼保健院、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惠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引进对象

1.硕博人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起点)。

2.高级职称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起点),且取得相关高级职称证书。

(三)引进职位

引进职位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引进职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等;

5.年龄一般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1222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1222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1222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1222以后出生);符合我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条件或者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近两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职在编人员;

5.区内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的程序

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试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14截止。

考生扫二维码(附件5)进入惠阳区2021年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并致电0752-3727792确认。审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

2.网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惠阳区2021年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的扫描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3)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科成绩单扫描件报名。

4)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职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扫描件。

7)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引进公告,按照职位引进条件进行报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引进等资格,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引进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引进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3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于2022830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需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报考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由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根据引进条件对卫生高层次人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面试、技能测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技能能力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并将总成绩在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频道上公布。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频道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引进人数从测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文件执行。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人选确定后到用人单位试用10个工作日。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申请,由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同意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引进对象的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惠阳区卫健局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拟引进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拟引进人员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报名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薪酬待遇

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申报办理纳编调入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不再续聘。工资待遇重新套改后按现行渠道执行。

(二)引进人员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补贴、子女入学按我区相关文件执行。

(三)引进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公开招聘。

(四)引进人员办理入编手续时需自发出调动通知书起人事关系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由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研究决定。

(五)有以下几种情形,造成缺额的,可在报名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惠阳区人社局、惠阳区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1.报名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拟引进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

3.拟引进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拟引进人员放弃录用的。

(六)报名咨询

1.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2-3363717

2.惠阳区卫生健康局0752-3727793

(七)监督单位

1.惠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52-3768936

2.惠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52-3355110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链接:http://www.huiyang.gov.cn/hzhywsjkj/gkmlpt/content/4/4499/post_4499054.html#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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