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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广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12-0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及时补充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现组织开展

2022年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

“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具体见《岗位表》。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处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含报名首日)。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1.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部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另一部分岗位视报考人数情况采取以下考试方式:

若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5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各岗位的考试方式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各考生留意查阅。

  1.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进入“2022年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ptwjjzp2022/)报名。

3.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6日下午17: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⑥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对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加分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各考生留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⑦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笔试

笔试加面试岗位,通过网络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测评内容,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开考,若不开考,该岗位将于笔试前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笔试成绩(加分后)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三)资格审核

属于免笔试岗位的,可直接进行资格审核;属于笔试加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通过资格审核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属于免笔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五)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参加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六)签订协议书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坡头区卫健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在坡头区卫生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不得调出区外。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七)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相关通知和信息均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0759-3950322,投诉电话:0759-395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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