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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工作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8-25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国家公办院校,是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广西妇幼卫生技术指导中心和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位于南宁市中心区,分昆仑和桃源两个校区,设有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中医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等9个系(部)。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助产、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学、药品经营管理、药品经营管理(高级运营电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卫生信息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大健康大数据方向)、健康管理(健康旅游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运动健康指导等31个高职专业(含方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技能知识,胜任高等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本单位网站(http://www.gxwz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本单位网站(http://www.gxwzy.edu.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5日8时起至2022年9月2日18时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未招聘满的岗位会继续发布招聘公告,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官网,踊跃报考。)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wzyrs@163.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一批)》(附件2)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第一批)》(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附件6)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单独建立文档(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姓名);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D文档(目录见附件4)。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名称+姓名+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笔试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需交考试费50元/人。(账户名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102108009264002953,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桃源支行)

5.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考试方式。

考试坚持同一岗位同一种方式。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须经学校集体研究同意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技能操作考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拟聘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4时,需要进行笔试。(特别说明: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考核方式的综合成绩为准。)

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1.技能操作考试。

(1)岗位序号为7、8号的岗位需进行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讲。

岗位序号为1、2、3、4、5、6号的岗位需要试讲,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进入下一轮考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资源和多媒体等教学技能等。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结构化面试。

(1)岗位序号为9、10、11、12、13、14、15、16、17、18、19、20号的岗位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

(2)其余岗位招聘人数和通过技能操作考试或试讲的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进行结构化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结构化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四)总成绩计算。

成绩按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权重计分,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按照(技能考试×60%+结构化面试×4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或结构化面试100%,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2.实施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拟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或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在学校网站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执行。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另行通知。并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其他

本公告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人事处0771-5602902 李老师、梁老师

0771-5611601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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