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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海南省 -- 海口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7-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加强海南省民族研究所干部队伍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结合海南省民族研究所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计划拟招聘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下表。

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数

招聘资格条件

户籍

性别

民族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

备注

1

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室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岗

1

不限

不限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最低服务期限5年

2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管理岗

1

不限

不限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社会学、法学、民俗学、民族学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最低服务期限5年

3

民族织锦研究室副主任

管理岗

1

不限

不限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社会学、民俗学、民族学、纺织类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最低服务期限5年

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至2022年6月10日。18-35周岁(1986年6月10日-2004年6月10日),放宽年龄18-40周岁(1981年6月10日-2004年6月10日)。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smzw.hainan.gov.cn/)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smzw.hainan.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09:00—12:00

(2)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806,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

2.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须加盖院系公章。如2022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6)报考时,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可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附件3),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于系统关闭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6月30日17时准时关闭,如补交材料后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5)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自动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报名时候材料一致。

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报名时候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

考试综合成绩通过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smzw.hainan.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入职相关手续。待遇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专业目录参照《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详见附件2)。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898-86622266

监督电话:0898-65359055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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