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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南阳市桐柏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124人公告

工作地址:河南省 -- 南阳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9-0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中共桐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镇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桐编〔2022〕45号)有关要求,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124名,详见《2022年桐柏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我县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县教育系统教学单位、卫健系统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男性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身份证与人事档案记载不符的,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4、高中或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2007年5月1日以后,非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文件),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选岗、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信息通过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2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桐柏县市民之家一楼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377-83973039。
 
  凡符合选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桐柏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分配(或安置)介绍信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和桐柏县情等相关知识。
 
  退役士兵和2016年以来因扶贫工作驻村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计加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参加工作年限就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乡镇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选聘人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等额递补。
 
  (四)选岗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参加工作年限就高优先选择)依次选岗。
 
  被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聘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到乡镇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且3年内不得调动。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肃选聘纪律。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防疫要求
 
  在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桐柏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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