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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湖北省 -- 武汉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5-1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理、工、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梅顺齐教授。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5000余人。有69个本科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 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ites.wtu.edu.cn/zp/),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组织。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保留岗位计划。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进行。

(三)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及校内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sites.wtu.edu.cn/zp/)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纺织大学(https://www.wtu.edu.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sites.wtu.edu.cn/z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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