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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2022年编制以外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公开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湖南省 -- 长沙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15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湖南医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肇始于1912年,前身为留美归国、著名医学教育家颜福庆先生创立的长沙红十字会看护训练所,2000年升格为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并更名为湖南医药学院。

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教技〔2010〕4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以外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南医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行政助理是指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科研助理岗计划招聘11人,行政助理岗计划招聘5人。(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nmu.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4日至6月21日。

2.报名方式

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信息填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需盖学校公章);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需按期提交材料,上诉材料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岗位+岗位类别+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

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的通知。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聘用。

(一)基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薪酬标准,按规定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并结合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

(二)科研助理工资待遇:2200元/月。

咨询电话:0745-2380474(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45-2381430(纪委、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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