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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13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湖南省 -- 长沙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7-2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13名,其中A类、B1岗位面向社会招聘,B2、B3岗位面向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nucm.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一办公楼32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②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一份,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党员介绍信或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者须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长沙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要求,做好报名期间的个人防控。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5),并于报名当日提交。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zzrsb.hnucm.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心理测试)。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校内相关福利参照事业编制同类岗位同类人员标准,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养老保险)由学校按有关标准办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聘用人员的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婚育关系等由学校负责管理。聘用人员可比照学校同类人员,统一参加相应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或推荐。
 
咨询电话:0731-88458113(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31-88458097(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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