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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2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湖南省 -- 长沙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11-08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是2002年在湖南师范大学原对外汉语教学部的基础上成立的,拥有中央统战部“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文教育基地”、HSK考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首批“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华文教育研究中心。

学院2009年开始招收汉语言专业本科生,2013年开始招收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2019年开始面向海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22年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逾60%,具有海外教学经历的近80%。学院每年承担着2000余名国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每年拥有长短期国际学生1000余人,学生来自五大洲40多个国家。

秉承“传语弘文,立己达人”的宗旨,经过多年发展积淀,学院已形成国际学生教育、华文教育、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四教并举”的办学格局和“一系三部六室、三点一院一中心”的教学科研架构。“一系三部六室”即汉语系,华文教育部、国际公共课程教学部、国内公共课程教学部,汉语教研室、中国文化教研室、公共汉语教研室、中国概况教研室、演讲与口才教研室、教师语言教研室;“三点一院一中心”即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中心。

学院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华文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工作涵盖华文教材研发、中化文化海外传播、华文教师学历教育、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华文教师培训、外派教师培养输送、华文教师专业竞赛、中华文化大乐园、名师海外巡讲等多个方面,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广泛影响。

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欢迎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师范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unn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设岗位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工作计划等协商。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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