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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供销系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5人简章

工作地址:江苏省 -- 苏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9-0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苏州市吴江区供销系统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至2004年9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市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吴江区户籍)。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6日9:00至2022年9月8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5:00,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9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苏州市吴江区供销系统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文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证明材料”中。

(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初审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明;④本人在校期间或在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⑤社保缴费清单(清单需显示历年缴费单位)与劳动合同/岗位证明等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现场资格审核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供销企业(集团)总公司 联系电话:63021035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50625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审核、面试前,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资格审核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wj-hr.com)及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人岗相适度测评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评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测评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评,根据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吴江区供销企业(集团)总公司办公楼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面试成绩于当日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吴江区供销企业(集团)总公司办公楼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需提交《放弃申明》。

(三)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参加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026078。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供销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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