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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市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5人公告

工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8-2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呼政办字〔2015〕18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根河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类人才需求情况,经根河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教师15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2022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教育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过硬,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者。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职业禁忌性疾病,身高符合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备人才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才引进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呼伦贝尔人才网、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普通高校(不包含独立学院)本科学历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8日-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初审时间:2022年8月28日-2022年8月30日

无人报名的岗位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岗位。

第二批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初审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日

第二批次岗位需求表等具体信息将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2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流程:报名人员或委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包括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的原件+纸质版复印件+原件PDF扫描件,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到根河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办公室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按序整理成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上传到指定电子邮箱(ghjyjrs@163.com),报名人员要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和清晰度,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报送材料原件请妥善保管,组织考察时需提交原件。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报名人员签有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需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的要求,将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或邮箱,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再由根河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专业课试讲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结果会以电话形式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每批次资格初审结束后进行。

资格初审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四)专业课试讲

专业课试讲分为初试(无生课堂)和复试(有生课堂)两个环节,考生先进行初试,初试成绩决定考生能否进入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全程录像。

1.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2.初试为无生课堂:考生试讲时间为25分钟(说课10分钟,讲课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30分,讲课70分)。待所有考生试讲结束后统一公布试讲成绩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考生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

3.复试为有生课堂:考生讲课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说课20分,讲课70分,教案10分)。评委根据考生说课、讲课、教案进行评分,复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复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4.专业课试讲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复试成绩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档案审核人选,并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由根河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档案审核环节的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档案审核通过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工作由根河市委组织部会同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报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中,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复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根河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二)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教师在根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对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计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九、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及评估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及评估无关。

十、其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后果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根河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0—5225042

报名联系电话:0470-39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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