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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2人公告

工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1-0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推动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6号)和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的通知》(伊党编办字〔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旗天骄双创服务中心、伊金霍洛镇党群服务中心、旗专用通信中心、旗老干部服务中心、旗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旗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旗审计事务服务中心8个事业单位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12人,具体信息详见《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龄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2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2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二代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具体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果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引进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由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六年。

四、待遇

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优化措施”及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生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五)未尽事宜由伊金霍洛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160125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869179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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