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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2021年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

工作地址:青海省 -- 西宁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12-0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结合西宁大学筹建工作实际,并报经省有关部门同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拟面向社会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数量

面向青海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本次竞争性选调筹建办综合部负责人1名,秘书2名;财务部负责人1名,财会人员2名;规建部规划建设管理人员2名;师资部师资队伍规划建设人员1名;学科部学科专业规划建设人员1名。详见《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2021年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竞争性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稳重踏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备机关或事业单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资部、学科部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部门负责人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7日以后出生),一般工作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4.档案重要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政审考察、递补、公示聘用、办理流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了解选调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资历量化审核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登记表》《审核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1.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305室筹建办师资部,联系电话:0971-520113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表》《审核表》从相关平台公告中下载或到筹建办师资部领取。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资历量化审核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报考秘书岗位的选调人员还需携带本人撰写或发表的相关文字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西宁大学筹建办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了解。凡不具备资格者,取消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岗位选调计划将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选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分为资历量化审核、笔试和面试,由西宁大学筹建办负责组织。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任何一个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1.资历量化

西宁大学筹建办对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资历量化审核表》(附件3),分值为100分。核算结束后需报名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其中:学历证明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入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职级证明需提供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核、表彰(荣誉称号)证明需提供获奖相关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开展情况证明需提供立项书、结项书原件及复印件;著作、论文、专利证明需提供著作(编著)或期刊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学、成果奖励证明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选调对象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按一般工作人员选调岗位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由资历量化和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资历量化和笔试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部门负责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选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分别如下:

1.部门负责人的总成绩=面试成绩*70%+资历量化*30%

2.一般工作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资历量化*2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选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筹建办研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资历量化、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四)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照考核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素质测试在网络上统一答题。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

(五)政审考察

由西宁大学筹建办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业务经历及能力等情况,突出考察选调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并对竞争性选调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由教育厅人事处协调省信用信息中心对选调人员进行个人诚信核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评、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政审考察等环节出现空岗后,由筹建办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选调手续,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筹建办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五、防疫要求

(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搜索微信小程序),截屏、打印、签字(需提供报名当天截图)。

(二)出示青海省信康码,显示为绿码方可进入报名点。

(三)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选调人员,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近3天内核酸呈阴性的证明材料;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选调人员,需提供绿色健康码、14天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需要主动向社区或酒店报备并配合隔离14天。

(四)选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健康检测申报承诺书》(附件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评资格。

(五)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竞争性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竞争性选调期间,有关选调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选调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西宁大学筹建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苗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113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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