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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选聘中学优秀教师3名公告

工作地址:山东省 -- 济南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10-24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学优秀教师共3名(详见《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学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选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普通高中、初中在编在岗教师,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赛区一等奖的教师。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均须在2022年10月24日前;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城阳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学优秀教师报名系统(http://39.100.238.30/?code=2022001)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10月24日9:00—2022年11月2日16:00;

网上审核:2022年10月24日14:00—2022年11月3日16:00;

查询:2022年10月24日14:00—2022年11月4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具体岗位、选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栏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2年11月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2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与网上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学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在2022年10月24日之前取得)。

(五)近三年(2019-2021)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

(七)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方案经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五、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方案,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

考察先进行等额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选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聘用人员符合城阳区高水平教育人才条件的,根据城阳区引进高水平教育人才发放生活补贴相关政策认定的等级,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八、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选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选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58713277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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