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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青岛崂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2500人公告

工作地址:山东省 -- 济南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3-3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崂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2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继续设置社区(村)便民协理员岗位,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卫生防疫、养老护理、政策宣传、核酸采样辅助、护林防火辅助、生态环保、防汛防溺水、小型水库巡查巡护、国家公园生态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等岗位职责,以及街道和社区(村)安排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具体工作由街道、社区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增设“护林防火+社区便民协理员”乡村岗位,从各社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防火队员中招录,防火期(10-5月)从事原护林防火工作,非防火期(6-9月)从事社区(村)便民协理员工作。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250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5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详见下表:

2023年崂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表

街道名称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城镇岗位

乡村岗位

合计

便民协理员

便民协理员

护林防火+便民协理员

金家岭

160

0

32

192

中韩

40

0

17

57

沙子口

200

140

160

500

王哥庄

50

848

203

1101

北宅

50

402

198

650

总计

500

1390

610

2500

四、招聘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3.就业困难人员;

对申请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不作“连续失业6个月(含6个月)以上”要求,可直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含“护林防火+社区便民协理员”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护林防火+社区便民协理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各社区现有防火队员的安置。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二)服从街道、管区、社区工作安排,热爱便民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强;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上岗: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原则上发放至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崂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月2100元)执行;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崂山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小时21元)执行;统一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三)纳入“护林防火+便民协理员”岗位的人员,防火期待遇保持不变;非防火期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无护林防火生活补助)。未纳入的仍执行原待遇。统一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申请、报名资格审核、民主评议、街道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等流程组织上岗。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区人社局统一建立“崂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平台”,报名人员均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也可通过“崂山人社”公众号(政策查询—招聘直通车)报名。网上报名不便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员可到相应街道、管区或社区(村),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报名。指导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崂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指导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报名资格。

(二)招聘信息通过崂山政务网、“崂山人社”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防止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应退出人员及时退出。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程序、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以及发生“吃空饷”等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六)招聘期间如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相关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七)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金家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3101230

中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58515762

沙子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58892565

王哥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7842626

北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7852199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2-66715696,也可关注“崂山人社”公众号(走进人社—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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