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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青岛胶州市中医医院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28人简章

工作地址:山东省 -- 青岛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4-18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胶州市中医医院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紧缺人才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青岛胶州市中医医院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国内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部分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进行。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计划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规培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规培证书;其他人员报考时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等均截至简章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初试在招聘现场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复试以返胶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详见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31281551/n31281559/n31281851/n31281902/n31281918/index.html)。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工作在青岛胶州市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组织实施。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具体事宜详见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经主管部门同意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中医医院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5.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6.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自发布简章之日起到2022年7月31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各站点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8.考生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0532-82237812,13969751088、15763996061(现场)。

报名邮箱:jzszyyy2020@qd.shandong.cn

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0532-8228827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9:00-11:30,13:3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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