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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晋中市太谷区招聘大学毕业生50人到村工作公告

工作地址:山西省 -- 晋中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5-1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开展“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城市基层一线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组通字〔2021〕37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程序、公开监督。

二、招聘数量

2022年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50名,其中男女性别比例各占50%,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组通字〔2021〕3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2日以后);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2日以后);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08:00至5月27日18:00,报名入口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根据线上引导,按要求填写《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大于220px*300px,JPG格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下载打印《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工签名后扫描上传,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成功,不得变更,且不能在晋中市其他县(区、市)报名参加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考试,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08:00至5月28日18:00。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如果资料被退回可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5月23日08:00至5月2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试费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前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补充公告。

6.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7.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需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报考等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5)。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因疫情形势变化要求,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考试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相关公告。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置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层治理方面的内容。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个人档案存档证明、《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2)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综合成绩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1.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被聘用人员,由区委编办、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

3.聘用大学生实行公开选岗: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拟分配的工作岗位,统一集中拟聘人员公开选岗。选岗时,按男女综合成绩分别排名,名次在前的人员先选岗位,依次进行。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其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大学生在乡村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

5.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跟踪培养、待遇保障、考核监督等按照《晋中市太谷区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及时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晋中市太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354—6223489

监督电话:0354—62224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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