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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霍州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工作地址:山西省 -- 太原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2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77名,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
 
  7.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1.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12.2022年已经报考过临汾市其他县(市、区)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1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1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霍州融媒微信公众号、霍州电视台等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8:00—2022年7月3日18:00止。
 
  (3)报名网址: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一张本人近3个月免冠1寸白底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5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平台提供照片处理工具)。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对网上提示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对报考条件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同意报考证明”,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审查时间为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两天内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7月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现场提交减免手续(2022年8月1日18:00前在霍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三室办理)。减免手续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缴费后,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健康管理承诺书。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的,由霍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为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人数,调整、核减后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笔试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常识;
 
  《科目二》: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村(社区)工作实务、村(社区)建设等。
 
  (5)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考试需全程佩戴口罩。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揭晓后,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若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上述身份或同时具备上述身份,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采取加试一场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复审,再次确认应聘资格。考察对象达不到到村(社区)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进入下一环节前,在同岗位中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信息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进行聘用。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霍州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确定岗位,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一年,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霍州市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具体事宜均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本公告咨询电话:0357-5612371(霍州市委组织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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