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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招聘校编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成都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5-2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12名校编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校编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招聘对象:面向社会招聘2022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

2.招聘对象年龄条件(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1)本科学历: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放到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招聘校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科)》(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scun.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09:00至2022年6月10日16: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生之家门户网站(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资格初审

四川民族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由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招聘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需缴纳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6月14日14:00至6月18日18:00前登录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或不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专业素质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安排在2022年6月19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二)专业素质考核

1.参加专业素质考核的人员确定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原则确定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若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核人员的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相同成绩的人员一并进入专业素质考核。若参加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时,报考该岗位人员均参加专业素质考核。

2.公布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

参加专业素质考核的人员名单于2022年6月2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如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的当天向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校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民族学院B区综合行政楼0822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素质考核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08:30至17:00到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一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3)。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4)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

4.心理素质测试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测试地点: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领取《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

5.专业素质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素质考核于2022年6月26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

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凭《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专业素质考核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6.考核的内容

专业素质考核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2。

7.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素质考核成绩×70%

报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一)确定人员

按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于2022年6月28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于2022年6月30日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档案审查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查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核、体检、档案审查合格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及以后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务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专业素质考核、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考核招聘工作顺利开展,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四川省、甘孜州疫情防控公告,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为做好外来人员的入校报备工作,按疫情防控要求,到校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四川民族学院来校人员登记表》(见附件5),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cun_rsc@126.com)。邮件题目格式:职位编码+姓名,并及时与人事处电话联系(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836-2856177)。

1.到校参加笔试的考生,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12:00前。

2.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2:00前。

(三)根据甘孜州疫情防控规定,州外来校人员使用微信搜索“甘孜州入州报备”进入小程序,按提示做好入州报备,并截图保存页面,以备入州关口工作人员查验报备信息。

(四)来校人员在门卫处查验以下材料后,扫场所方可进校。

1.到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甘孜州属地疫情防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查验“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码”。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55978(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354号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四川民族学院B区综合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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