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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南充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1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完全符合《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内。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8:00。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考生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意向职位”为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如“张三+教师1”,发送至指定邮箱:zgncswdxrsc@163.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请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请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以上资料均应按照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线上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查考生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情况,于2022年6月28日18:30前,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考生反馈是否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1日(9:00—11:30,15:00—18:00)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和2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1. 考核时间、地点:2022年7月2日—3日,具体时间及考核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核时间,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未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2. 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0: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10:1的,在面试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按百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若达不到3:1,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调整至2:1,若仍未达到,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同意,可“一票否决”,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考察通过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布和公开与考核招聘有关的信息和结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考核招聘相关要求,对违反规定、跑风漏气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考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学术成果,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一律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影音像设备和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室。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和工作人员提供除面试序号以外的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结束后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考核试题内容对外泄露;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生应配合考务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通讯不畅或其它原因导致考核招聘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疫情防控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核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南充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南充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省和南充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领取《考核通知书》前须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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