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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南充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9-1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2〕4号)规定,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教师。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rszp.nczy.com,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8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考核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网络报名信息用于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报名截止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开考比例。按照《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5:1的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3: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计划)。

4.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5.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1日8:30—17: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33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学院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五、考核

1.考核方式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考核。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讲课)人员(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3.成绩计算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结构化面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4)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因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考核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十二、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考核当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版阴性报告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试当日须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三、咨询电话:0817-27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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