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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泸州合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5人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泸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截止报名结束之日,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

5.截止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18:00止。

2.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hejiangxianrsj@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的形式命名。报名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

(1)《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截止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或委培、定向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截止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7月26日前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2楼),联系电话:0830-5269814。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测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或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在合江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编制在合江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的,根据工作实际派驻到县级重点部门(重点园区)、重点乡镇等地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三)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本次考核招聘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4.参加资格复审、考核前,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5.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复审前和考核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6.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和考核考点。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核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资格复审或考核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资格复审或考核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资格复审和考核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8.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9.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作答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10.资格复审及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11.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泸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招聘资格,终止考核招聘;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269480、0830-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29759、0830-526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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