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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0-07-1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高端能化基地建设、重大项目策划推进等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本次市发改委委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延安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安能源化工园区建设办公室公开遴选物流、能化、重大项目等工作人员6名。详见《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2)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中省市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需求为准。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8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选调生需基层工作满2年;公开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需乡镇工作满5年。其他类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职位所涉及各类证书、证件等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1.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yanan.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告公布的报名电话联系。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713-7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7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复印件由报名人员提前准备),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2)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3)公务员(参公)登记批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未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加盖组织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4)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须提供招录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加盖招录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5)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调任批复文件、任职文件;通过选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须提供选任职务时任职文件。

报名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人员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的,将取消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等环节。

3.资格初审

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市发改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遴选资格。

4.开考比例

鉴于本次急需遴选物流、能化、重大项目等业务工作人员,将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将在市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下,由市发改委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及计分方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笔试结束后,在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笔试人员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告。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对考生人数不少于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报考人数少于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遇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综合成绩计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在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发改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领导小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以下情形导致遴选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自愿放弃的;

因其他情形导致职位空缺的。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名单在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确认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并发文公布公开遴选确认人员名单。遴选确认人员凭市委组织部文件办理人事调配、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遴选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被遴选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遴选资格。

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遴选公告以及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yanan.gov.cn/),以防止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

2.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遴选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单位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延安市联防联控办发[2020]64号)和《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招牌工作现场笔试面试疫情工作的通知》(延安市联防联控办发[2020]65号)文件要求,从国内高风险区来延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健康证明及隔离医学观察证明;从国内中风险区来延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健康证明。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请佩戴口罩,考生间隔1米排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遵守现场有关秩序。

咨询电话: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电话:0911—70907807090730

监督电话: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911-7090848

市纪委监察局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911-7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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