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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2年8月公开遴选1名二级学院副院长的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 -- 杭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8-09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具有7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贡献50强单位。学院占地1700余亩,开设九大类31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6万余人。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才队伍和专业高水平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外公开遴选学校二级学院副院长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二、遴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务实笃行、担当尽责,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勇于开拓,锐意创新,富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全职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学术成果比较突出,在园林及园林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高校管理经验、有团队负责人经历的可优先考虑,团队其他人员随调或录用,依据温人社发【2018】170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之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工作目标
 
推动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在此基础上,努力达成职业本科专业设置、以群建院等工作目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5.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20日,学校根据岗位的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面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遴选人员。
 
2.报名方式。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园林学院副院长岗位+姓名+高层次人才网”)发送至wkyzzb86181190@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及方法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遴选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遴选岗位人数的3倍,若达不到3:1,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计划。
 
2.面试复选。适时组织专家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复选。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业绩和教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
 
4.公示和任职。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职手续。遴选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如遴选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
 
五、岗位待遇
 
本次遴选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能报到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遴选由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人才办)、人事处负责。
 
4.对遴选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77-88417726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426799;0577-86181190
 
通讯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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