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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 -- 衢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1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衢州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求,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其中教研员岗位2人,教师岗位13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三、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讨论公示、办理交流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2.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或浙政钉发送至相应联系人。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市直学校(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等报名资格审核所需的原件扫描件。(工作经历情况由衢州市教育局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提取,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

(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以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以参加考试。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按1:3开考;地理教研员岗位可按1:1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

(四)笔试

教师岗位需要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可以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1:5比例(岗位计划超过2人的按1:3)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教研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复审需提交报名表(工作单位同意签章原件)和其他报名所需材料(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可以依次递补,并及时安排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不再递补。

(六)面试

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

面试形式:教研员岗位一般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一般采用试讲和答辩形式。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实施。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可以采用线上面试。

(七)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实施。

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教研员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入围。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主要考核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听取单位意见。入围考核人员须在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

考核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要求,综合考虑各县(市、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承受能力,不唯分取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讨论公示

主管部门党委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拟调入单位和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将拟选调人选相关材料会同选调工作流程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交流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对选调岗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及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员自行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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