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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慈溪市新浦镇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7人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 -- 宁波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7-29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新浦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编外用工7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 位

招考指标

性别要求

学历等要求

专业要求

综合岗位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

2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7年7月及以后毕业

不限

综合行政执法

辅助队员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不限

综治岗位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适合男性

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愿意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二)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22年7月2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包含杭州湾新区)。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其中退伍军人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保密意识。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地点:新浦镇政府大楼307室组织办(新浦镇新胜路88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有:(1)《新浦镇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进行面试1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按新浦镇相关编外人员薪酬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63575301。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监督电话:6357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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